贪污罪与任何
犯罪行为相同,均存在法定的
追诉时效规定。
追诉时效的时长主要依据涉案人可能被判处的
刑罚来确定。
对于犯下贪污罪且涉及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
犯罪分子,最高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要被课以
罚金的
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若贪污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
刑事责任。
在此种情形下,追诉时效为十年。
而对于那些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
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在这种极端情况下,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案件进行追诉,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其进行最终的核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