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专利侵权问题所遵循的基本法则主要涵盖以下三大方面,分别为“全面覆盖”、“等同对比”以及“禁止反悔”原则。
首先,“全面覆盖”原则明确指出,当被诉
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完全涵盖且具备
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所有必需的技术特性时,才能构成对该专利权的侵犯;
其次,“等同对比”法则则进一步明确,当被诉侵权产品中的某一项及以上技术特征与属于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畴内的技术特征相比较,虽然在表面文字性质上存在差异,然而在深入分析之后,可以确信这两个技术特征实质性的等价同质;再者,“禁止反悔”原则则规定,在专利审批、撤销或无效程序过程中,若
专利权人对其权利要求进行了限制性修改或陈述,并得到专利局或法院的认可,那么在
侵权诉讼环节便不得对此进行反悔,也无法主张适用等同对比原则将已经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
总而言之,上述三大原则在判定专利
侵权行为时需要相互协调、综合运用,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处理相关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