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时候而言,
诉讼离婚所涉及的
律师费用,均需有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
然而,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个别的特殊状况需要考虑。
例如,经双方协商确定的
离婚协议条款中,明确规定律师费用的支付方案;或者当法庭基于争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出其中某一方的不当作为导致对方必须寻求律师协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时,可能会决定由
败诉方亦或是有过失责任的一方负担相应部分或全额的律师服务费用。
然而,在常见的夫妻
离婚诉讼事例中,我们应该秉持并严格遵守“谁雇佣律师,谁负责支付费用”这样的基本准则。
这主要是由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当事者自愿选择的,而不是因为
诉讼维序的必要开支而强制性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