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情况下,幼儿在园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医药费用并非完全由教师独自承当。
值得注意的是,幼稚园对于在园儿童具有教育、管理及保护的义务与责任。
倘若教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出现过失行为,例如因违反工作规范而导致幼儿遭受伤害,此时教师便可能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关键责任往往落在幼稚园头上。
鉴于此,幼稚园应当建立并完善全面的安全规章制度以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若由于幼稚园设施设备存有安全漏洞、管理措施不当等因素导致幼儿受到伤害,那么作为
责任主体的幼稚园理应承担起主要的
经济赔偿责任。
另外,假使有第三方
行为人为致幼儿伤害,其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责任归属的具体化分配,则需要依据各方面的过失程度及所收集到的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