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在进行
离婚协议洽谈之际,确实有可能就
共同财产的归属达成共识,全部留给子女。
然而,对于这类问题仍然需要保持审慎态度并注意一些关键环节。
首要之事,便是这样的处理方案必须是双方
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且期间不应该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或强迫行为。
其次,关于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具体细节,都需要进行清晰明了的表述,并且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再次,若涉及到诸如房屋等需要办理
产权变更登记的财产,则务必按照相关
法规要求,及时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以
保证子女能够切实享受到这些权益。
总而言之,只要遵循法律条文及相关程序规定,夫妻双方经由自愿协商后决定将所有共同财产悉数
赠予子女,这在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