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夫或妻任何一方未获得对方书面许可而擅自将双方的
共同财产借予他们之外的人所产生的财务权利,在基于
证据情况的基础上,原则上应视为夫或妻双方的共同权益。
然而,如果这笔
债务并非基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力所提供的资金支持或者这个借贷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双方对于财务处置的共识和决定,那么这样的情况就有可能被定义为单方面的负债。
在此情形下,夫妻双方应对其共同财产拥有相当的处置权力和平等
使用权。
若是出借资产的行为侵犯了配偶权益并对其造成了损失,且在分配共享财富时,该受损方有权提出
经济赔偿的要求。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对债权的性质做出准确地判断,除了关注借贷金额的大小外,还需全面考虑多个关键要素,例如家庭财务体系的运行状况、夫妻二人间关于财产的约定等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