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其期间为三年。
根据该项
法规,在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悉其所拥有的民事权利遭受损失且义务人将要承担责任之时起,其需要在三年内向法院提出相关的法律维权申请。
然而,若该
受害人于受伤初期未能察觉明显伤势,而是后期经过医疗诊断才得以确认并证明该伤害与
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性,那么诉讼时效将自其确认相关事实的日期即起点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即使在诉讼时效的
有效期内,如确实发生了当事人向义务人发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承担相应义务等特殊情形,诉讼时效也将会被临时中断。
自中止情节结束之后,任何相关程序被终止之际,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