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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对不可预见损失遵循可预见规则,违约方通常不对不可预见损失担责,赔偿范围以订立合同时违约方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为限。若损失超合理预见范围,法院或不支持该部分赔偿请求。
2.若有证据表明违约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知道损失可能发生,法院可能判其赔偿。赔偿数额结合具体案件,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可能部分或全部赔偿,依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
3.为避免此类纠纷,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责任和可能损失。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5 22: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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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处理不可预见损失时,法院通常依据可预见规则,即违约方一般不用对不可预见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损失赔偿范围限制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之内。
(2)当损失超出合理预见范围,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该部分赔偿请求。然而,若有证据表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知晓或应当知晓该损失可能发生,法院可能会判决其赔偿。
(3)赔偿数额要结合具体案件,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可能是部分赔偿,也可能是全部赔偿,一切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
提醒:
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应尽量明确可能的损失范围。若遇到涉及不可预见损失的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20:3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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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详细地约定可能出现的损失情形和赔偿范围,这样可避免因损失是否可预见产生争议。
(二)若发生纠纷,受损方要积极收集能证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损失可能发生的证据,如双方沟通记录、行业惯例等。
(三)在主张赔偿时,要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自身过错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6-01-15 19:2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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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不可预见损失,法院遵循可预见规则,违约方通常不用赔。可预见规则指违约赔偿以订立合同时违约方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为限。
2.若损失超合理预见范围,法院可能不支持赔偿请求。
3.若有证据证明违约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知道损失可能发生,法院可能判其赔偿。
4.赔偿数额结合具体案件,综合多因素确定,或部分或全部赔偿,依证据和法律判定。
2026-01-15 18:2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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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违约方一般不对不可预见损失担责,赔偿范围以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为限,但若有证据证明其知道或应知道损失可能发生,则可能担责,赔偿数额依实际判定。
法律解析:
法院处理不可预见损失相关案件时,遵循可预见规则,将违约损失赔偿范围限定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若损失超出合理预见范围,法院通常不支持该部分赔偿请求。不过,若能证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失可能发生,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违约方赔偿,赔偿数额要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可能是部分赔偿,也可能是全部赔偿。每个案件情况不同,若遇到类似合同违约及损失赔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自身权益和应对策略。
2026-01-15 16:39: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