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司法程序中,当
判决书正式送达给相关
利害关系人以后,通常设置了15个自然日作为
上诉期限。
在此期间,若涉案各方均未提出上诉请求,那么在理论上,调解工作仍旧有可能得到展开。
然而,此举必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例如,在
一审民事诉讼中,若在上诉期限内无人提起上诉,那么该份判决将被视为尚
未生效。
在此种情形下,若双方
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且最终达成共识,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调解书以结束整个案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审
刑事诉讼中,调解通常并不适用。
至于
行政诉讼方面,除非涉及到
行政赔偿、补偿等特殊情况,或者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律、
法规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时出现争议,否则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进行调解。
总而言之,民事案件在特定条件下确实存在调解的可能性,而
刑事与
行政案件则需结合具体案件性质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