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案件的
诉讼过程当中,若男方未出席却又无法给出合理原因,对此,法院是有责任且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的。
首当其冲的便是,依照法定程序,法院应当签发
传票,将有关事宜传达至男方并要求他准时到达法庭进行陈述与答辩。
然而,倘若男方未按规定时间出庭且未能给出切实说服力的理由解释,那么法院便会作出
缺席判决。
这并不是说法院会单方面作出决定而忽视被告方的意见,相反,法院会根据所有相关
证据及法律条款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定。
在此种情况下,您需要尽全力搜集
家庭暴力的证据,例如
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见证者的证词等等,以此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男方在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请务必向法院提供男方的确切送达地址和有效的联络方式,以便法院能顺利地完成送达相关文件的工作。
只有当提供的证据充足有力时,即使男方未能亲自出现在庭审现场,你依然能够通过法律这条道路,保护自己作为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