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
注册商标权的法律责任的裁量与评估,其依据主要在于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
非法经营数额等多种考量要素。
具体而言,未经合法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在同一
类别的商业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与其已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标志,若
情节严重,将被判处三至七年不等
有期徒刑,同时依法缴纳罚款或单
处罚款;对于情节极为恶劣者,则将被判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依照相关
法规规定同时履行缴纳罚款义务。
而判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非法经营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者
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
其次,若用于
侵权的假冒
商标数量超过两个且非法经营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或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以上;
最后,还需考虑其他可能导致情节严重的情况。
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则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非法经营额高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凭借长达十五万元以上;再或是假冒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超越了人民币十五万元,违法所得数额也在十万元以上。
除此以外,其他可能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均须纳入评断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