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的
管辖问题,一般的处理方法是参照以下两个判断标准来进行:根据惯例,此类案件通常由
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居住地的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
至于“侵权行为发生地”这一概念,这里所指的不仅仅是原告实施被
诉讼侵权行为时使用的网路服务器或电脑终端位置的所在地,还包括了那些实施侵权行为时使用的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所在的地理位置。
当原告无法准确确认侵权行为发生地点以及被告居住地的时候,比如原告并未亲身参与到侵权行为之中,他或她发现
侵权内容的地点就可以被视为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地。
举例来讲,假如侵权行为是从某一特定网站开始的,那么我们便可以将这个网站的服务器所在地视作侵权行为的发生地。
除此之外,如果被告的居住地明确并且能够轻易地找到,那么原告也有权选择直接在被告的居住地进行法庭诉讼。
然而,有必要提醒您的是,在实际
案件处理过程中,如何准确确定管辖地可能会受到具体案情和相应
证据链条状况的影响,而出现显著差异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