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究强奸罪的
刑事责任时,需要寻找到充分确凿的
证据来支持指控。
这些证据普遍可分为以下几个
类别:
首先,
被害人的陈述,包括详尽描述受到侵犯及其发生的具体过程、时间和发生地点以及行为实施者的外貌特征等;
其次,
物证是一种重要的参考依据,它描绘性侵案发生现场所涉及到的物品,如头发、体液、衣物等;再者,
书证,这是一个涵盖范围较广的类别,其中包含有关于性侵案件的聊天记录、短讯等,都有可能包括威胁或邀请的内容;接下来,
证人的
证言,可以由相关知情人士提供他们关于案件的记忆和认识;
然后是被害人和被告的招认和辩解,然而对此还需结合其他的热证面详细评估它的可信程度;
最后,鉴定的结论,其中包括法医学上的诊断或者 DNA 的鉴定等。
另外,视听资料也是一种必要的証据,例如监控内的录像等,它可能记录了部分案件的发生经过。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及铁的线索性,同时还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够确切地证明强奸罪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