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之明确规定,当公民或其他主体知悉自身健康权益遭受侵害时起计,满一年之内,可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关于
医疗纠纷处理的申请。
同时,负责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务的医学会亦应自正式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事故争议双方
当事人发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资料的通知。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有义务于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所有材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意见。
医学会则需在接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所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意见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如对首次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