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
贪污罪作为一项独立的
罪名具备着自身独有的地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下,与贪污罪存在关联性并具有相似性质的
犯罪罪名包括
受贿罪、
挪用公款罪以及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等。
具体而言,贪污罪主要是指在
国家公务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和便利条件,通过侵占、
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而受贿罪则是指国家
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至于挪用公款罪,其主要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用于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最后,私分国有资产罪则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