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关于欠款争议的
法律诉讼期限一般为三年。
这个期限是从权利人明确知悉或者应该推定其已经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具体义务承担者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然而,也存在特殊状况使得
诉讼时效可以予以中断或者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主要是由于权利人向义务人发起的履行请求、得到了义务人的肯定承诺履行
债务、权利人采取了
诉讼手段或者向相关机构
申请仲裁等法定理由所导致的。
从这一时刻起,诉讼时效的期间将被重新计算。
而诉讼时效的中止,则是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
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阻碍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下,诉讼时效会暂时停止计算。
当导致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后,经过六个月的时间,诉讼时效期间将会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