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医疗事故诉讼与
仲裁时,相关费用的分摊通常遵循着一种被称为“谁主张,谁先垫付”的原则。
这种原则的核心意义在于,如果是患者先提出
司法鉴定的要求,那么患者就必须先行支付相关的
鉴定费用。
然而,最终的费用承担者将依据鉴定结果来决定。
如果经过权威的司法鉴定后,确认构成了
医疗事故,那么这笔鉴定费用便应当由
医疗机构负责承担;反之,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并未构成医疗事故,那么鉴定费用便应当由提出鉴定请求的一方,也就是患者自行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例如双方在事前已经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或者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费用的分担方式或许会有所差异。
总而言之,费用的最终归属将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