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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谁出具

按照惯例,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定往往由专责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协会或者医学会承担。
当医学会接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资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意见后,应在45个自然日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向各方当事人出具相关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这份鉴定书应该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其在该医疗事件中的诉求;
其次,详细描述当事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以及医学会在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所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再次,对整个鉴定过程进行详尽的说明;
最后,根据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判断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同时确定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例,以及最终的医疗事故等级等。
这些都是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最新修订: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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