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抢劫案件的定罪与
量刑,并不仅仅取决于监控录像所提供的确凿
证据。
若在未获取到监控资料之时,司法机构将会综合运用各种其它形式的证据以作出准确判断。
这些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受害者的陈述、目击
证人的证词、实
物证据、书面证据以及
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供述与辩护等等。
只要这些其他类型的证据能够构成一个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条,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抢劫行为,那么便可据此对其进行定罪
处罚。
然而,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具备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客观性的基本要求。
例如,当受害者能够详细地描绘出被抢劫的具体经过及其细节,并且其陈述保持稳定并具有合理性时;或者在现场发现了与嫌疑犯有关联的实物证据等。
倘若
证据不足以消除合理的疑虑,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所有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