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涉及到
侵权责任的法律条款中,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当涉及到由于新型产品制造方法的
发明专利引发的
专利侵权诉讼时,应由制造相同产品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对于他们所采用的产品制造方法是否与
专利方法有所区别进行举证;
其次,在涉及到高危作业导致他人
人身伤害的
侵权诉讼案件中,加害方需要就受害者故意造成损害这一事实进行举证;再次,当涉及到由于
环境污染引发的
损害赔偿诉讼时,加害方需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项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此外,在涉及到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
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所有人或管理人员应对自身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后,在涉及到动物饲养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中,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员需就受害者存在过错或第三人存在过错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