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传票送达之问题以及
当事人未在收据上签名或不出庭的应对策略,如下所述:
首先,传票送达并不以当事人签署为唯一生效要件,若是通过了法定程序已经完成了送达工作,而当事人未能出席法庭,那么法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审判。
其次,对于那些必须亲自到庭的被告,如果经过两次传票
传唤之后,仍然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那么法院便可以采取
强制措施,将其
拘传至庭审现场。
在
民事诉讼过程中,
缺席判决可能会使当事人无法充分行使辩论权,从而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积极参与
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庭,应当尽早向法院提出
延期审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