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地区,给定的诈骗案件的裁决力的依据主要取决于所涉及的
诈骗金额总额。
当诈骗的公共或私人财物总价值达到三千元人民币到一万元人民币之间时,定义为“
数额较大”,这将导致至少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以及附加判
处罚款或者单处
罚金。
然而,如果诈骗金额累积达到三万元人民币到十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则被视为“
数额巨大”,此种情况下,
刑罚包括最低三年且最长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伴随的是判处罚款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诈骗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则可以被归类为“
数额特别巨大”,相应的刑罚通常涵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增加判处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
然而,在实际
量刑过程中,裁决者将会综合
犯罪嫌疑犯的认罪态度、退赃行为等多个因素进行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上述规定为所有诈骗案件制定了通用指导原则,但法律适用可能会由于案件本身的特殊性而呈现出多元化和复杂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