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的
诉讼事例中,
责令退赔的标准往往是基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的
非法所得来确定的。
这里所指的“非法所得”,不仅涵盖了整个吸纳数额的资金,而且还要扣除现已偿还的那部分本金以及已合法支付的利息和经营成本费用等等。
在计算退赔金额时,需要兼顾多个方面的因素,如吸收资金的总规模、尚未兑付的金额以及由此引发的具体
经济损失等等。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中,
司法机关都需要通过详尽的调查取证工作,明确资金的流动方向,并对相关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追缴以及处置,以便尽可能地弥补
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关于退赔的执行问题,将会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优先将款项退还给那些直接受到损害的受害者。
若在退赔之后尚有剩余财产,则可能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