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受贿罪和贪污罪是牵连犯吗

受贿罪和贪污罪是牵连犯吗

受贿罪和贪污罪未必构成牵连犯
所谓牵连犯,乃指因实施特定之犯罪目的而导致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犯罪形态。
贪污罪,系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吞、盗窃、诈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而受贿罪,则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用职务之便,向他人勒索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贿赂,并为行贿者谋求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某些案件中,行为主体既实施了贪污行为,亦有收受贿赂之行为时,这两种行为间也许存在着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联,如此情境之下,或许可以将此种事例认定为牵连犯。
然而必须指出,并非所有同时涉足贪污和受贿行为的事例皆属于牵连犯范畴,还要结合具体实际案件情节、犯罪构成要素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
最新修订:2024-10-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