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满 8 周岁
子女抚养权裁定问题,审判机关通常尊崇“最有利于维护
未成年人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同时充分尊重子女的主观愿望。
在进
行权衡时,审判机关会全面审视评估父母双方的养育能力、养育环境、以及各自与子女之间的亲密程度等多项要素。
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是否足以保障孩子享有稳定的生活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他们的职业特点及其工作时间安排是否能够给予孩子充足的关爱和照料;以及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教育观念是否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等。
如果父母双方的条件相当,并且子女已经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意愿,那么审判机关通常会充分尊重孩子的选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的意愿并非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审判机关还需从全局角度进行权衡,以确保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