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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提出离婚诉讼并安排开庭审理之际,通常需要出示如下所需的证件资料及手续:
首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您和配偶各自的身份证件以及用以描述双方婚姻事实并确定身份关系的结婚证书等。
其次,的便是您在发起诉讼之时向相应法院提交的诉状副本。
第三,则为证据材料,例如那些能清晰地反映出婚姻关系已严重裂痕化,财产状况明确,或者与亲子抚养权相关的诸多可能性的相关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财产清单等等。
接下来,如果您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表您参与诉讼,那么还需要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
此外,关于财产相关的证据资料同样重要,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牌复印件、银行储蓄证明等。
最后,涉及到亲生子女有关证明文件的准备亦不可忽视,例如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等。
在开庭审判以前,务必要按照上述要求备齐所有必需的文件,以便确保庭审过程的顺畅无误,同时也有助于保护和捍卫您本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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