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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什么时候提起诉讼

刑事案件正式立案之后,一旦一审期间判决宣告到来之前,作为受害人便享有权利发起对于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求。
在此种情形之下,通常需要提交一份详尽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其内容必须包含由于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失详情。
而倘若在侦查乃至审查起诉阶段,已经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要求且这些事项均已如实记录于案的话,那么当刑事案件步入起诉轨道之后,便可选择不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应当在法院对一审判决作出宣告之前,向法院明确表达这一决定。
必须警惕的是,若案件处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时,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已经就民事赔偿部分展开调解工作并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若受害人再次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法院将对此类诉求予以普遍性地不予受理,除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所达成的调解存在违反自愿和合法原则的现象。
总的来说,把握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节点,对于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最新修订: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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