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
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而未曾出现过个人直接持有土地所有权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位于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均归国家所
管辖。
至于农村及城乡接壤地带的土地,除非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外,其余皆为农民集体所占有;此外,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同样也是归于农民集体所有。
为了满足公众利益所需,国家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对土地进行征用。
对于集体所有土地的
使用权和流转,则必须遵守严格的法律规范并接受严密的监督管理,以此来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维护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