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追索
合伙债务并不总是需要基于
清算程序作为严格的前提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人应对合伙债务负有
连带责任,这意味着
债权人有权要求任意一位合伙人全额偿还所有
债务。
如果某个合伙人承担了超出其所占份额的债务,他/她将享有向其余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然而,为了确保债务分配的公正性和明确性,清算程序通常被视为关键的途径和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通过
清算过程,可以详细了解并确认合伙期间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以及各项收入与支出等信息,进而精确计算出每位合伙人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便没有经过正式的清算程序,只要根据已有的
证据足以确定责任份额,同样可以进行
债务追偿。
综上所述,是否确认为清算前提,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做出审慎评估后给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