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当患者或其
直系亲属,已知悉或者应该认知到自身身体健康已经遭受损害时,有义务在一年之内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关于
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请求。
若该
纠纷涉及到
民事诉讼程序,则
当事人必须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身体健康受到了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当事人从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开始算起,超过二十年并没有尽速
提出诉讼申请,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和支持当事人。
但是,在特殊事例中,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无法及时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也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考虑是否给予适当的延期。
因此,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请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