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境之下,解除婚约这一行为无需承担
赔偿责任。
婚姻缔结需兼顾在自愿平等、感情深厚以及其他合礼合法性的基础之上。
然而,性功能障碍并未被普遍认定为法定的
赔偿理由。
法律意义上看,订婚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
强制履行效力。
如果做出退婚的意愿,双方理应对彼此间涉及到的财产关系进行妥善处理,例如
彩礼等具有明确习俗性质的财物。
但是,仅仅因为男方在性生活方面出现问题而解除婚约,法律并无规定负有赔偿义务。
尽管如此,在处理这类事宜的过程中,寻求和平理智地协商解决途径是最为理想的选择,以此避免矛盾加剧,产生不必要的纷争与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