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相应赔付金额时,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
通常而言,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形,其
赔偿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用、被
抚养人生活补助以及
精神损害补偿金等等。
具体说来,死亡赔偿金应当依据受诉地法院所处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但若是涉及六十岁以上的受害者,那么年龄每增加一岁,其
赔偿标准便会相应降低一年;对于七十五岁以上的死者,则只需按照五年来计算即可。
至于丧葬费用部分,则是参照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在职员工月均
工资标准,将其换算成六个月的总和额度进行计提。
除此之外,若受害者尚有被抚养人的情况下,也须额外计算其生活补助费用。
至于精神损害补的偿金支付,则须根据不同情境来具体判断。
最终,具体的赔偿数额亦需结合事故责任的划分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才能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