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合约签署之后而尚未正式启动工程之际,决定是否能够予以毁约,须视乎此份合约条文中的明文规定,以及相关
法规的约束性。
通常而言,单方面地撤销或终止合约皆被视为
违约行为。
然而,倘若合约中已明确列明了
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并且当前的未开工状况恰好满足了这些条件,那么便可依据合约的约定来解除合同。
反之,若合约中并无此类约定,则应按照法律规定行事。
若出现诸如
不可抗力等法定解除事由,亦可据此解除合同。
否则,任意毁约将导致
违约责任的产生,这可能涉及到支付
违约金、
赔偿对方因毁约所蒙受的
经济损失等等。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认真查阅合约条款,然后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尽可能地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