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诈骗罪与
盗窃罪并非同一范畴的
罪名,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秘密
窃取的方式获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然而,诈骗罪则是指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使
受害人陷于错误认知,进而主观上“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给
犯罪分子的行为。
在构成要素上,盗窃罪中,罪犯所获取的财物是在受害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在诈骗罪中,受害者往往是因为受到了行为人的欺骗才产生了错误的判断,从而“自愿”交出自己身上的财物。
在依法
量刑时,这两种犯罪的定罪基点以及具体刑期都会因
涉案金额、案件情节等复杂因素而有所调整。
总的来说,尽管这两类犯罪都是针对
财产权益实施的侵犯之举,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运用的犯罪工具、对受害者心理状态的影响等方面,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