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
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如下重要准则:
首先是“全面覆盖”原则,即只有当被指控的
侵权产品或方法完整地涵盖了
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所有技术特性时,才能被判定为
侵权行为;
其次是“等同”原则,即便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并不完全吻合,但是只要它们在实现方式、功能作用以及实际效果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且这种相似性能够被相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思考和推理轻易地理解和想象到,那么同样可以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再者是“禁止反悔”原则,这意味着
专利权人在
专利申请或者审查过程中,如果曾经对权利要求的范围进行过限制或者放弃声明,那么在
侵权诉讼阶段就不能对此进行反悔;
最后是“捐献”原则,这意味着对于那些仅仅在
专利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有所提及,却并未在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技术方案,应当被视为专利权人自愿将其贡献给了社会公众,因此在侵权诉讼中无法对此提出权利主张。
以上这些原则相互协调配合,共同致力于
保证专利侵权判定的公平性和精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