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347条的明确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均属于我国法典中所规定的八种严重
刑事犯罪之一,这八类
罪名被统称为“八大重罪”。
其中,走私、贩卖毒品罪主要是指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非法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使用交通工具等方式进行交易的行为;而运输毒品罪则是指在主观上明知是毒品,但仍以各种手段进行非法运输的行为。
在具体的
定罪量刑过程中,运输毒品的数量、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都将对最终的
刑罚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针对此类
犯罪行为,司法机构将会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
证据材料进行定罪与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