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若被认定为
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其所瓦解之
债务,身为孩子的
法定代理人--即父母则往往须肩负起偿付此项债务的责任;因为这类
未成年人尚不具备独立自主的完整
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产生的法律后果往往会落在他们的
监护人身上。
然而,倘若孩子达到了成年人的年龄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相对应地,他们所承担的债务应在原则上由他们自身来承担,此时,父母将不再有偿还该债务的义务。
当然,这一情形也必须排除父母是该笔借款的共同
借款人或者他们为该笔借款提供了
担保的可能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全面考虑到借款的具体用途等诸多因素。
例如,如果孩子所借的款项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经营所需,那么父母很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事例,都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