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制体系之规定,关于
继承权事宜所引发的
纠纷,
当事人有权申请启动
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而此类
诉讼请求有其时效性,具体而言,即自
继承人准确认知或应该理性判断到自己的专属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刻算起,至诉讼请求被提出之日止,期间应满三年。
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若
继承行为自发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那么当事人将失去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当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倘若继承人并没有明确表达出
放弃继承的意愿,那么这就可以被视为他们已经接受了继承。
在
房产继承这个特定领域里,如果出现了多位继承人,并且对于房产继承的分配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当事人应该在
诉讼时效之内,及时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同样地,如果涉及到
遗嘱继承的情况,那么对于
遗嘱效力的争议也应遵循上述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一旦发现自身的继承权利可能会受到损害,当事人应该立即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