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在约定了明确还款期限的
欠条生效后,其法定的
诉讼时效为长期有效的三年。
这便意味着自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年内,
债权人享有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
债务人履行
债务清偿责任的权利。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若在此三年期间内,债权人曾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债务人提出过
债务偿还的请求,则该诉讼时效将被中止,并需要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
有效期。
此外,倘若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主动履行了债务清偿义务,然后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进行抗辩,那么这样的抗辩理由将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强烈建议债权人在欠条到期后,应及时采取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