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明确指出,煽动他人参与
斗殴乃是
违法之举。
自法制视角而言,此种行径或许会触及到
教唆罪之边缘。
所谓教唆罪便是利用劝解、利益诱惑、明示暗示、挑拨怂恿、金钱收买以及恐吓威胁等手段,将自身的
犯罪意图强行灌输至原本并无犯罪意图之人,从而使得该人按照教唆者的犯意去
实行犯罪。
当有人煽动他人参与斗殴时,假如受其鼓动的对象真的采取了斗殴行动,并且导致他人遭受
轻伤乃至更严重的伤害后果,那么这位煽动者便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即便并未产生严重后果,他仍有可能面临
治安处罚。
除此之外,作为教唆者,他还必须承担起
民事赔偿责任,为受害者所蒙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
总的来说,煽动他人参与斗殴无疑是一种极具法律风险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