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认
犯罪及接受惩罚的事例中,被告仍然享有提起上诉的权力。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被告愿意承认所犯罪行并接受相应的
处罚,签署了具结书之后,倘若没有新的事实或
证据出现,仅仅因为
量刑过重而提出上诉的话,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不会予以支持。
上诉权乃是被告的法定
诉讼权益之一。
然而,如果被告违反了先前的认罪认罚承诺,毫无正当理由地提起上诉,那么检察机关则有可能对其提出
抗诉。
总而言之,在承认犯罪及接受惩罚的事例中,被告确实拥有上诉的权力,但是他们必须审慎地行使这项权利,避免因此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