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状况之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事故现场勘查之日起的十个自然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然而对于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处置,当查缉并锁定
交通肇事车辆与驾驶员之后,也应在十个自然日内出具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需要进行化验、鉴定的环节,应在相关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然而,若实际案情较为错综复杂,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相关作出发证明间亦有可能予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长的上限则为六十个自然日。
请切记,事故
认定书乃是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