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微信聊天记录可视为有效的
证据来源。对于证据的三项基本特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的考量,应当格外重视。首先,确保取得微信聊天记录的方法具有法律依据至关重要;其次,需要明确证实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譬如识别和确认谈天双方的真实身份;最后,聊天记录中的信息必须与待解决的案件存在紧密的联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提升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说服力,建议妥善保管原始载体,例如手机等设备,并在必要情况下采用公证等技术手段来
固定证据。另外,仅仅依赖微信聊天记录或许不足以提供充足的证明力,还需要综合运用其他种类的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以助于支撑
当事人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