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共同侵权行为时,依照法律规定,原告通常有权选择单独
起诉其中一位被告,此种
诉讼策略即所谓的"选择性诉权"。
在共同
侵权事件中,每一位
侵权人均需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原告可依据具体案情及自身利益需求,决定是否向所有侵权方提出索赔要求,抑或仅针对部分侵权方提起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原告若选择仅起诉一位被告,其可能面临某些潜在风险。
例如,对方承担
赔偿责任的财力有所限制,或者在实现
赔偿之后,向其余未
被起诉的共同侵权人进行追索颇为艰巨等等。
倘若日后发现先前被起诉的被告未能承担起应有的赔偿责任,原告仍可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为被告,但此类举措势必加剧诉讼之复杂程度并延长
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