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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原告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律师吗

关于离婚相关的讼诉审判程序,原被告双方原则上都必须亲自出席法庭审理。
然而,在特殊条件下,诸如因为健康原因导致无法亲临现场应讯,此时可根据法律规定委派受过充分训练并具有丰富经验的律所担任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出席法庭审理。
然而,在涉及离婚的案件中,即使已经委派了代理人,当事人仍然要正式向管辖地法院明确表达自己希望离婚的愿望。
倘若原告未能亲自出席法庭审理并且没有提供相应的合理理由,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该案视为原告主动撤销诉讼请求而予以处理。
当然,如果确实存在法院认可的特殊情况,代理人则可以在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为原告提供有效的代理服务,以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而言之,对于离婚案件的原告来说,尽可能亲自出席法庭审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及诉讼过程得以顺利进行。
最新修订: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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