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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12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通常来说,在普通民事纷争案件中,法定的诉讼时效为自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的三年时间。
然而,如果在这十二年间内存在着造成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特定事由,那么该争议依旧有可能在法律意义上没有超出诉讼时效的限制。
具体说来,涉及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如债权人向前者提出还款要求、债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等行为;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则包括诸如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的阻碍因素。
若无以上所述的这种中断或中止的事由,那么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历经十二载之后,诉讼时效恐怕已经逾期
然而,诉讼时效的超过并不等同于债权就此消失,仅仅意味着债务人拥有了所谓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倘若债务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并未对诉讼时效提出异议,法院将不会自动启动对于时效问题的审查流程。
最新修订: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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