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商标专题 > 商标侵权被告人如何抗辩

商标侵权被告人如何抗辩

商标侵权诉讼事例中,被告方常提出如下几种辩护观点:首先是“非商标性使用”,这意味着他们需要证明自身的使用行为并非旨在标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其次是“在先使用”,即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商标注册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就已经在同一种类或相似类型的商品上,比商标注册人更早地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且该商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这种情况下,被告方可以据此进行抗辩;再次是“合法来源抗辩”,如果被告方能够证明其所销售的商品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且能够明确指出商品的提供者,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不近似或不类似”的抗辩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即被告方可能会主张被控侵权标识与涉案商标并不构成近似关系,同时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也并不类似;最后,“不混淆”抗辩也是一个重要的辩护观点,即被告方需要证明相关消费者不会因为被控侵权标识而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辩护观点都必须得到充分的证据支持才能成立。
最新修订:2024-09-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