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形之下,单纯因为
借贷关系结束而被对方从通讯录中删除并不一定就能被定义为诈骗行为。
然而,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关键要素:主观上以
非法占有所借之款为目的;客观上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以及最终骗取了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
换言之,如果您曾经的朋友或熟人在借款之前已经存在着不打算还款的意图,同时利用
虚假的借口或者对真实情况进行隐瞒的方式获得了这笔借款,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但是,如果借款行为本身是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愿表达的基础之上,只是由于后期出现了种种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偿还或者恶意逃避
债务,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
民事纠纷。
在此种情况下,您可以首先尝试搜集相关的
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等。
如果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我们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
报案,让他们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
如果经调查后发现不符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您仍然可以通过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追回自己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