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享有“芙蓉之乡”美誉的湖南省境内,关于盗窃
犯罪涉及的
案值判定因素有以下几点明文规定:假定犯罪分子实施的
盗窃行为涉及的公私财产,其价值达到了人民币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以及四十万元以上这几个门槛时,应当依法依规地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此三者分别对应定义在不同
量刑标准上。
那如果犯罪分子所盗窃的物品市值已经超越了“数额较大”的起始线,或者是在同一年内多次故意入户行窃,或在公共场合进行
扒窃活动达到了三次,那么依据上述法律
法规,这些罪犯可以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的
有期徒刑中选择自己的
量刑起点。
同样的,如果犯罪分子所盗窃的物品市值已经超过了“数额巨大”的起始线,或者是存在其他严重的
违法情节,那么此类罪犯也可以在三年至四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中挑选适合自己的量刑起点。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所盗窃的物品市值已经突破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始线,或者是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违法情节,那么此类罪犯还应该考虑接受十年至十二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作为他们的量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