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性规定如下:由医学会负责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在自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事故争议双方
当事人发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资料的通知。
而作为当事人的您,也应该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所有资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意见。
医学会则会在接收到您提交的所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资料、书面陈述以及答辩意见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若遇到特殊情况,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有权适当延长鉴定时间,但延长的时间通常不应超过三十个工作日。